收据遗失证明的撰写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1. 遗失人名称:明确指出遗失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。
2. 遗失时间:描述收据遗失的具体时间,包括日期和时间段。
3. 遗失原因:简要说明收据遗失的原因,如不慎丢失、被盗等。
4. 遗失的物品:明确指出遗失的物品,如借款收据、买卖合同收据等。
5. 遗失物品的具体证号:列出遗失物品的相关证号,如收据编号、发票编号等。
6. 声明:声明遗失的收据已无效,并承诺不再使用。
以下是一个收据遗失证明的范例:
证明:
本人(或单位名称)不慎遗失贵司于(遗失时间)开具的收据原件,收据编号:XXX,金额人民币XXX元(大写:人民币某某万元整)。
遗失原因:由于(简要说明遗失原因,如不慎丢失、被盗等)。
现请贵司将该收据金额转为本人的其他担保继续存放,并声明本人持有的该收据作废。日后不论任何单位或个人找到上述收据,本人将无条件归还给贵司,同时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如日后有任何第三方持上述文件向贵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的,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可能给贵司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特此证明。
(签名或盖章)
年 月 日
请注意,以上范例仅供参考,具体撰写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如有需要,请咨询专业律师。